我公司開發建設的藍灣翠園項目,位于新城區祥雲路北側、翠竹路西側,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2年11月6日經平頂山市新城區建設和環境保護局以“平環監表【2012】56号”批複同意建設。項目本期建設8#樓及幼兒園,其實際建設地點、污染防治措施和設施與環境影響報告及批複基本一緻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2017年11月22日頒發的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第四條: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。該項目工程竣工後,我公司組織各參建單位對該項目組織了驗收,現對項目基本情況、環保措施執行情況及現場驗收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:
項目名稱:藍灣翠園8#樓及幼兒園
項目地址:平頂山市新城區祥雲路北側、翠竹路西側
建設單位:平頂山華誠藍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
二、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
1.按照設計要求實行雨污分流:生活廢水、污水經生物化糞池處理後,一部分
用于小區内綠化,一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網,經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标後進行排
放。
2.每幢樓的樓内與廚房衛生間設計專門的排煙和排氣道,廚衛産 生的廢氣
與渾濁空氣經排煙道接出屋面高空排放。
3.在小區進出口安裝減速帶、限速标志牌、禁鳴喇叭标志牌降低車輛進出小區
門口的噪音。
4.在小區周圍、住宅樓下設置生活垃圾臨時存放處,由物管人員及時送小區内
垃圾轉運站,垃圾轉運站内的垃圾每日由環衛部門收集清運送往垃圾處理場。
5.施工期間的環境管理:采用相應的環保措施,防止施工期間産生的廢水、噪
聲、揚塵污染影響周邊環境;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、使用預拌砂漿,無夜間施工作
業。
三、現場驗收情況:
通過驗收組的現場檢查,藍灣翠園8#樓及幼兒園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“三同時”制度,環境管理體系基本建立,在設計、施工及運行中對
環評報告及審批文件的要求進行落實、,生态環境保護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有效,不存在重大環境影響問題,項目建設不對周圍環境産生不利影響。
即日起,公衆可以在10個工作日内以電話、信函、郵件、傳真或其它方式,向平頂山市環保局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。
聯系電話:0375-2692123
聯系地址:平頂山市新城區福佑路與和諧路交叉口向北100米
郵 編:467000
平頂山華誠藍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18日